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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admin 发布时间:2024-11-26
这是近年来力度最大的化债举措。
11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万亿
元,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
根据财政部部长蓝佛安介绍,从2024年开始,我国将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
性债务4万亿元。同时明确,2029年及以后到期的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2万亿元,仍按原合同偿还。
上述三项政策协同发力,此番用于化债的组合拳规模达12万亿元。
首先,笔者锁定如下三个关键词:
地方专项债务置换、14.3万亿、分年安排实施
蓝部长报告中的一句话值得关注,即“不改变地方偿债责任”,这是为什么本次隐性债务用地方专项债务置换,而非特别国债置换的真正原
则。换言,在隐性债务化解的过程中,决策层目前依然坚持“谁家的孩子谁抱”的原则,显示出决策层的态度并未发生太大的变化。
尽管目前各方测算均表明地方隐性债务规模已经达到60万亿左右,但此次蓝部长在报告中指出截至2023年底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余额仅14.3
万亿,这意味着对于庞大的隐性债务体量来说,中央只认其中的20-25%。
剩余的四五十万亿隐性债务怎么处理?报告没有说,只能看地方政府的的表现了。
虽然本次公布的12万亿增量财政政策低于市场预期,但毕竟没有人上来就扔王炸,决策层对后续增量政策的空间是持开放态度的,这意味着
如有必要,财政政策还会再加力。
由于涉及地方隐性债务化解的政策基本已经出台完毕,后续与隐性债务化解有关的政策可能很难再有增量信息,除非地方债务压力再次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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